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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0-31 来源: 作者:

各相关单位:

 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已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

  1.受理成果范围

 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,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,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,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;2.马克思主义理论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纪检监察学;5.公安学;6.哲学;7.理论经济学;8.应用经济学;9.法学;10.政治学;11.社会学;12.民族学;13.教育学;14.心理学;15.体育学;16.中国语言文学;17.外国语言文学;18.新闻传播学;19.考古学;20.中国史;21.世界史;22.艺术学;23.管理科学与工程;24.工商管理学;25.农林经济管理;26.公共管理学;27.信息资源管理;28.国家安全学;29.设计学;30.区域国别学。

  本届评奖单设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,由原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”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“13.教育学”整合设置,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。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、申报资格和要求、申报单位和名额、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,详见附件4-7

 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不得同时申报,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
  2.奖项设置和数量

  设置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 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,其中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190项。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,允许各学科、各类、各等级奖项有空缺。

  二、申报资格和要求

 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《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附件2)。

  三、申报单位和名额

  1.教育部直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地方高校以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,其他有关部门(单位)所属高校以教育司(局)为单位(以下简称申报单位)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。

  2.本届评奖接受香港、澳门地区高校申报,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
3.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,由湖南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上报。省教育厅对我校申报成果奖未限额,我校申报材料上报湖南省教育厅。

请各单位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,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,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,规范申报程序,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。

申报材料经由社科处审核后,申请人到社科处上传。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,无需注册个人账户。

四、申报办法和程序

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实施办法、申报答疑等相关附件。

  1.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。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(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)从(https://sinoss.moe.edu.cn/indexAction!to_index.action)下载,也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,按填表要求填写、打印申报评审表,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二级单位科研办。《申报评审表》启用2025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
  2.申报成果审核与推荐。请各二级单位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。

审核重点:1.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2.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3.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;4.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,申报材料是否真实。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,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。

汇总要求:1.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8);2.电子版材料按姓名建立文件夹,文件夹内应包含申报表、申报成果、证明材料三类文件,如有多个成果或证明材料附件,应按类标注顺序;3.学院建立总文件夹,对申报人文件夹按汇总表顺序排序;4.纸质材料一人一袋,按照汇总表排序情况汇总报送。

3.申报个人无需登录系统。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到社科处上传申报系统,上传材料包括《申报评审表》(doc格式)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(pdf格式)。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成果和证明材料附件要分开,不能扫描在一起;申报成果须提供全文(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,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),以供专家审阅;证明材料附件尽量合并在一起,首页为附件目录,具体证明材料依据附件目录依次排序;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,如申报成果或证明材料确实比较大,可将其拆分为2pdf文件。

五、纸质申报材料

1.推荐评审纸质材料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5份,成果及支撑材料复印件(或原件)1套;相应电子版材料《申报评审表》、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、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。最终纸质申报材料及装订报送要求,评审结束后针对推荐申报成果单独另行通知。

2.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六、申报时间及安排

1.校内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:115日。请申请人将纸质材料《申报评审表》一式6份,成果及支撑材料复印件(或原件)1套交社科处;电子版材料《申报评审表》(doc格式)、成果(pdf格式)、证明材料(pdf格式)发送至邮箱。请各二级单位提前做好材料审核、汇总工作,按时报送。

2.第一轮公示: 116-12日。

第二轮公示:10个工作日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组织。

七、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

1.与省奖不同,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整体申报;

2.“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科)申报评审表.doc”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“页面视图”(或“打印布局”)下进行编辑,不支持WPS和苹果MacWord

3.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,遇到Word提示“安全提示:已阻止宏运行,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”,请先关闭Word软件,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.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,打开“属性”对话框,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,勾选上“解除锁定”,并按“确定”即可。

4.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图表,请先另建文档,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,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,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,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,导致最终无法通过“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”这一关键步骤。

5.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,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,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。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,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。

八、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办法(此专区由省教科规划办另行组织)

1.奖项设置和数量

本届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(以下简称专区)设置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、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。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,允许各类、各等级奖项有空缺。

2.申报资格和要求

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著作、论文、咨询服务报告、普及读物,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成果除外。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(附件4)有关规定。

3.申报单位和名额

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。

4.申报办法和程序

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。全规办官方网站(https://onsgep.moe.edu.cn)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。

申报者访问(无需登录)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,下载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专区申报评审表》)进行填写。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
 

联系人:胡老师

联系电话:0731-85258423

邮箱:42670629@qq.com

受理地点:云塘校区一办711

 

社科处

202510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