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通字[2020]35号
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
 根据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有关本科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 
 一、开学补考和期末考试(2019/2020第二学期)
 2020年秋季学期共安排22周,其中,前2周为课程辅导与考试周,后20周为正常的秋季教学周。前2周的具体时间为8月24日—9月5日,其中,8月24日—25日安排2019/2020第二学期开学补考;8月26日—9月5日安排期末考试。
 暑假期间,教务处已经发布《2019/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安排表》、《2019/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》,详细安排了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。鉴于春季学期的疫情影响,考虑到大量学生没有携带教科书回家,从而影响到课程的系统学习和考试复习,建议各个学院根据《2019/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表》的具体课程考试时间,安排授课教师进行考前串讲与辅导。
 另外,2019/2020学年第二学期还未完成的实验、实习实训及社会实践类课程,可在前2周内安排(8月24日—9月5日),也可在后续教学周内安排完成。
 二、正常教学工作周及其具体时间
 2020年9月7日,进入正常的教学工作,具体时间如下:
 
  
   
    学生年级  | 
    正常教学工作周  | 
    具体时间  | 
   
   
    除2020级新生外的所有老生  | 
    1-20周  | 
    2020年9月7日—2021年1月22日  | 
   
   
    本部2020级新生  | 
    5-20周(3-4周军训)  | 
    2020年10月9日—2021年1月22日  | 
   
   
    城南2020级新生  | 
    7-20周(第6周军训)  | 
    2020年10月19日—2021年1月22日  | 
   
  
 
 三、课程重修与选课
 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将于开学初进行,凡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及环节都允许重修。网上报名时间:2020年8月22日晚18:00至26日晚22:00,重修课程选课结果查询时间:2020年9月5日以后。9月4日-9月10日,安排毕业生补选、延长学制等特殊情况选课工作。在第14周左右,安排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。
 四、理论教学
 正常返校情况下,采用正常授课的教学方式,受疫情影响,授课班级中有学生无法按时到校上课,教师需要采用“线下+同步线上直播教学”的教学模式或线上辅导教学,对未到校学生进行线上同步学习+特殊辅导;期末,对于考试课程,由开课学院对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单独申请考试考核方案。
 五、错峰上课
 疫情防控期间,根据云塘与金盆岭两个校区学生人数与住宿情况,从9月7日(本学期第一周开始)分年级、分类别合理安排错时上课、错时作息、错峰就餐,并就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。根据学校教室资源情况,错时20分钟:为减少课间人流拥挤,课间休息时间调整为30分钟。具体安排见下表:
  
 
  
   
    
     上课节次  | 
     云塘校区上课时间  | 
     金盆岭校区上课时间  | 
    
    
     一二年级  | 
     三四年级  | 
     本部及研究生  | 
     城南学院  | 
    
    
     第1小节课  | 
     8:00-8:45  | 
     8:20-9:05  | 
     8:00-8:45  | 
     8:20-9:05  | 
    
    
     第2小节课  | 
     8:55-9:40  | 
     9:15-10:00  | 
     8:55-9:40  | 
     9:15-10:00  | 
    
    
     课间休息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
    
     第3小节课  | 
     10:10-10:55  | 
     10:30-11:15  | 
     10:10-10:55  | 
     10:30-11:15  | 
    
    
     第4小节课  | 
     11:05-11:50  | 
     11:25-12:10  | 
     11:05-11:50  | 
     11:25-12:10  | 
    
    
     中餐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第5小节课  | 
     14:00-14:45  | 
     14:20-15:05  | 
     14:00-14:45  | 
     14:20-15:05  | 
    
    
     第6小节课  | 
     14:55-15:40  | 
     15:15-16:00  | 
     14:55-15:40  | 
     15:15-16:00  | 
    
    
     课间休息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 30分钟  | 
    
    
     第7小节课  | 
     16:10-16:55  | 
     16:30-17:15  | 
     16:10-16:55  | 
     16:30-17:15  | 
    
    
     第8小节课  | 
     17:05-17:50  | 
     17:25-18:10  | 
     17:05-17:50  | 
     17:25-18:10  | 
    
    
     晚餐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第9小节课  | 
     19:30-20:10  | 
     19:30-20:10  | 
     19:30-20:10  | 
     19:30-20:10  | 
    
    
     第10小节课  | 
     20:20-21:00  | 
     20:20-21:00  | 
     20:20-21:00  | 
     20:20-21:00  | 
    
   
  
  
 注:教室铃声按第一批上课时间设置。
 六、实践教学
 各院系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统一部署2020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,合理调整实习时间、地点与内容、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;谨慎安排参加人员密集的实习、实训、学科竞赛集训、社会实践等校外实践教学活动。特殊情况下,需在校外统一实习的,原则上限于省内安排,并需提前向教务处报批,防疫办备案,还需要配好疫情防护物资,做好疫情防护准备等工作。受疫情影响,若秋季学期不能返校的学生,各学院需根据具体情况,合理安排好其实践教学任务。
 七、教学质量监控
 继续发挥校、院两级质量督导体系与督导成员的监控作用。校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组,负责教学质量监测、监控、督导工作的总体规划、实施与协调,负责全校教学质量信息的通报与发布工作。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组需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法与手段,建立院系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统计数据定期报告机制。
 校、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须及时反馈监控信息,对存在的问题,督促整改和完善。对教学事故,一经发现,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  
  
 教务处
 2020年8月23日